功能主治: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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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甲紫为氯化四甲基副玫瑰苯胺、氯化五甲基副玫瑰苯胺与氯化六甲基副玫瑰苯胺的混合物.甲紫溶液为其乙醇、水的1%溶液 |
鹅不食草、辛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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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中华药业南通有限公司 |
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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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2648 |
国药准字Z51021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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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通窍开塞,消炎散毒。用于慢性鼻窦炎,感冒鼻塞,对鼻息肉有辅助治疗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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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滴鼻,一次1~2滴,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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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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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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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通窍开塞,消炎散毒。用于慢性鼻窦炎,感冒鼻塞,对鼻息肉有辅助治疗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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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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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2、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3、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外用滴鼻药,忌滴眼及内服。 2.本品仅用于感冒鼻炎所引起的鼻塞,不可长期应用。 3.用药三日内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