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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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甲紫为氯化四甲基副玫瑰苯胺、氯化五甲基副玫瑰苯胺与氯化六甲基副玫瑰苯胺的混合物.甲紫溶液为其乙醇、水的1%溶液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内含盐酸金刚烷胺0.1g,氨基比林0.15g,马来酸氯苯那敏0.0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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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中华药业南通有限公司 |
吉林省福尔泰药业有限公司(原辽源誉隆亚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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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2648 |
国药准字H22025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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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流感、发热、头痛、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偏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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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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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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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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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流感、发热、头痛、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偏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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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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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2、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3、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服用本品后避免驾驶机动车,操作机械及高空作业。 2.出现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常者,应立即停药。 3.肾功能障碍,心、脑血管病者、反复发作湿疹样皮疹病史者。末梢水肿者慎用。 4.消化道溃疡病、青光眼、甲亢、高血压病、前列腺肥大者慎服。 5.本品不宜用于下呼吸道感染或哮喘发作患者。 6.本品含氨基比林不宜过量、长期服用,否则可致粒细胞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