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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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甲紫为氯化四甲基副玫瑰苯胺、氯化五甲基副玫瑰苯胺与氯化六甲基副玫瑰苯胺的混合物.甲紫溶液为其乙醇、水的1%溶液 |
黄柏、黄连、蛇床子、薏苡人、土茯苓、花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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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中华药业南通有限公司 |
北京华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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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2648 |
国药准字B2002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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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皮肤感染、湿疹、皮炎、真菌感染、瘙痒、烧伤烫伤、创伤愈合、蚊虫叮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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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外用,清洗外阴后,患处局部喷雾,一次1毫升(约喷雾10次),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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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妊娠期、月经期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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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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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皮肤感染、湿疹、皮炎、真菌感染、瘙痒、烧伤烫伤、创伤愈合、蚊虫叮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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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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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2、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3、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5.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瘙痒不宜使用。7.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8.本品使用时应充分摇匀。9.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