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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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甲紫为氯化四甲基副玫瑰苯胺、氯化五甲基副玫瑰苯胺与氯化六甲基副玫瑰苯胺的混合物.甲紫溶液为其乙醇、水的1%溶液 |
滑石、甘草、朱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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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中华药业南通有限公司 |
泉州市灵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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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2648 |
国药准字Z350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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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暑湿证、湿热泄泻、小便不利、口干舌燥、暑热烦渴、痱子、疖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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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调服或煎服,一次6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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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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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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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暑湿证、湿热泄泻、小便不利、口干舌燥、暑热烦渴、痱子、疖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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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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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2、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3、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饮食宜清淡 2.孕妇慎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婴幼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