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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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甲紫为氯化四甲基副玫瑰苯胺、氯化五甲基副玫瑰苯胺与氯化六甲基副玫瑰苯胺的混合物.甲紫溶液为其乙醇、水的1%溶液 |
本品每毫升含硝酸益康唑0.01g。辅料为:丙二醇、吐温一80、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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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中华药业南通有限公司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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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2648 |
国药准字H20163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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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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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局部外用,喷于患处,每日2次;花斑癣,疗程2周;其他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疗程2~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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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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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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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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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可见烧灼感,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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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2、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3、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