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临床可用于下列情况。 1、 镇痛、解热:可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本品仅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和发热的病因,故需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病因进行治疗。 2、 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症状好转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风湿热的基本病理改变,也不能治疗和预防心脏损害及其他合并症。 3、 关节炎:除风湿性关节炎外,本品也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可改善症状,但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此外,本品也用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幼年型关节炎以及其他非风湿性炎症的骨骼肌肉疼痛,也能缓解症状。但近年在这些疾病已很少应用本品。 4、 抗血栓: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防止血栓形成,临床用于预防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心房颤动、人工心脏瓣膜、动静脉瘘或其他手术后的血栓形成。也可用于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 5、 儿用于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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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阿司匹林 |
磷酸西格列汀。 化学名称:7-[(3R)-3-氨基-1-氧-4-(2,4,5-三氟苯基)丁基]-5,6,7,8-四氢-3-(三氟甲基)-1,2,4-三唑酮[4,3-a]吡嗪磷酸盐(1:1)一水合物。 分子式:C16H15F6N5O•H3PO4•H2O 分子量:52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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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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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931 |
国药准字H20237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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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临床可用于下列情况。 1、 镇痛、解热:可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本品仅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和发热的病因,故需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病因进行治疗。 2、 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症状好转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风湿热的基本病理改变,也不能治疗和预防心脏损害及其他合并症。 3、 关节炎:除风湿性关节炎外,本品也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可改善症状,但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此外,本品也用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幼年型关节炎以及其他非风湿性炎症的骨骼肌肉疼痛,也能缓解症状。但近年在这些疾病已很少应用本品。 4、 抗血栓: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防止血栓形成,临床用于预防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心房颤动、人工心脏瓣膜、动静脉瘘或其他手术后的血栓形成。也可用于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 5、 儿用于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的治疗。 |
2型糖尿病、改善胰岛素抵抗、降低血糖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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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①解热、镇痛,一次0.30.6g,一日3次,必要时敏4小时1次。②抗风湿,一日3~6g,分4次口服。③抑制血小板聚集则应用小剂量,如每日80g~300mg,一日1次。④治疗胆道蛔虫病,一次1g,一日2~3次,连用2~3日;阵发性绞疼停止24小时后停用,然后进行驱虫治疗。2.小儿常用口服①解热、镇痛,每日按体表面积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体重5~10mg/kg,或每次每岁60mg,必要时4~6小时1次。②抗风湿,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如1~2周未获疗效,可根据血药浓度调整用量。有些病例需增至每日130mg/kg。用于小儿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开始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热退2~3天后改为每日30mg/kg,分3~4次服,连服2月或更久,血小板增多、血液呈高凝状态期间,每日5~10mg/kg,1次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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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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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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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临床可用于下列情况。 1、 镇痛、解热:可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本品仅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和发热的病因,故需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病因进行治疗。 2、 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症状好转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风湿热的基本病理改变,也不能治疗和预防心脏损害及其他合并症。 3、 关节炎:除风湿性关节炎外,本品也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可改善症状,但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此外,本品也用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幼年型关节炎以及其他非风湿性炎症的骨骼肌肉疼痛,也能缓解症状。但近年在这些疾病已很少应用本品。 4、 抗血栓: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防止血栓形成,临床用于预防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心房颤动、人工心脏瓣膜、动静脉瘘或其他手术后的血栓形成。也可用于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 5、 儿用于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的治疗。 |
2型糖尿病、改善胰岛素抵抗、降低血糖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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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可见口干、食欲减退、便秘、头昏、嗜睡,停药后消失,偶有兴奋、躁动和全身皮疹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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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概述本品不得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或治疗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胰腺炎:有服用西格列汀的患者出现急性胰腺炎的报告,包括致命和非致命的出血性或坏死性胰腺炎(参见不良反应)。患者应被告知急性胰腺炎的特征性症状:持续性的,重度腹痛。有报道提示停用西格列汀后胰腺炎症状消失。如果怀疑出现胰腺炎,则应停止使用西格列汀和其他可疑的药物。心力衰竭:在其他两种DPP-4抑制剂的心血管安全性研究中发现DPP-4抑制剂治疗与心力衰竭之间的联系。这些研究评估了具有2型糖尿病和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在具有心力衰竭高风险的患者中,应在起始治疗前评估风险和获益,如既往有心力衰竭病史和肾功能损伤病史,治疗期间需观察患者的症状和体征。应告知患者心力衰竭的典型症状,在出现相应症状时立即向医生报告。如果发生心力衰竭,应根据当前的治疗标准进行评价处理,考虑停用。西格列汀心血管临床结果评估试验(TECOS)为一项在14671例HbA1c≥6.5至8.0%且已患CV疾病的意向性治疗人群患者中开展的随机研究。在3年的中位随访后,相比于仅接受常规治疗而未接受西格列汀用药的2型糖尿病患者,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补充西格列汀用药,未增加主要心血管不良事件的风险或因心力衰竭住院的风险。肾损害患者用药:本品可通过肾脏排泄。为了使肾损害患者的本品血浆浓度与肾功能正常患者相似,在eGFR<45mL/min/1.73m2的患者以及需要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的终末期肾病患者中,建议减少本品的剂量(参见用法用量,肾损害患者)。与磺脲类药物或胰岛素联合治疗时的低血糖:在本品单药治疗以及与一种已知不会导致低血糖的治疗药物(如:二甲双胍)联合用药的临床试验中,本品治疗组报告的低血糖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与其它降糖药一样,当本品与胰岛素或一种磺脲类药物联合用药时,可观察到出现低血糖(参见不良反应)。因此,为了降低磺脲类药物或胰岛素导致的低血糖风险,可考虑采用较低剂量磺脲类药物或胰岛素(参见用法用量)。超敏反应:本品上市后在患者的治疗过程中发现了以下严重超敏反应。这些反应包括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和剥脱性皮肤损害,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由于这些反应来自人数不定的人群自发性报告,因此通常不可能可靠地估计这些反应的发生率或确定这些不良反应与药物暴露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些反应发生在使用本品治疗的开始3个月内,有些报告发生在首次服用之后。如怀疑发生超敏反应,停止使用本品,评估是否有其他潜在的原因,采用其他方案治疗糖尿病(参见禁忌和不良反应“上市后经验”部分)。大疱性类天疱疮:据报告,随着DPP-4抑制剂的使用,上市后阶段已出现需要住院治疗的大疱性类天疱疮病例。在此类报告病例中,患者通常在局部外用或进行全身性免疫抑制治疗并停止DPP-4抑制剂用药后病情缓解。须告知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的同时报告是否出现水疱或破溃。如果怀疑为大疱性类天疱疮,则应停止本品用药,并考虑转诊至皮肤科医生,以便进行诊断并适当治疗。重度和失能性关节痛:已经有患者服用DPP-4抑制剂发生重度和失能性关节痛的上市后报告。药物起始治疗后至出现症状的时间间隔从一天到几年不等。病人在停药后症状得到缓解。部分患者在再次服用同一药物或其它DPP-4抑制剂治疗时症状复发。如果适当应考虑DPP-4抑制剂为引起重度关节疼痛的原因并停药。大血管结局:目前尚无临床研究提供使用本品可降低大血管病变风险的确凿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