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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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珍珠液、冰片。辅料:氯化钠、玻璃酸钠、羟苯乙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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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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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1196 |
国药准字H20183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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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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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一般一次1滴,一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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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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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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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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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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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3.每支开启使用一次后不可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