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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明目滴眼液(胶体溶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胶体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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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明目滴眼液(胶体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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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珍珠明目滴眼液(胶体溶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胶体溶液)
龙掌口含液
龙掌口含液
主要成分

珍珠液、冰片。辅料:氯化钠、玻璃酸钠、羟苯乙酯。

飞龙掌血根皮、飞龙掌血叶、地骨皮、升麻。辅料为薄荷脑、玫瑰香精、椰子香精、聚山梨酯80、甘油、羟苯甲酯、羟苯乙酯。

生产企业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2021196

国药准字Z2002500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苗医:中医:散瘀止血,除湿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口臭,复发性口疮(口腔溃疡),牙龈炎,牙周炎。

用法用量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漱口,一次10毫升,一日4次,每次含漱2分钟吐出。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苗医:中医:散瘀止血,除湿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口臭,复发性口疮(口腔溃疡),牙龈炎,牙周炎。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应吐出,不得咽下; 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3.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4.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它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