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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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珍珠液、冰片。辅料:氯化钠、玻璃酸钠、羟苯乙酯。 |
醋酸氢化可的松,化学名11β,17α,21-三羟基孕甾-4-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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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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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1196 |
国药准字H3402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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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
用于虹膜睫状体炎、角膜炎、虹膜炎、结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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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滴眼:一日3-4次,用前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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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单纯疱疹性或溃疡性角膜炎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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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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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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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
用于虹膜睫状体炎、角膜炎、虹膜炎、结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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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品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具有抗炎、抗过敏和抑制免疫等多种药理作用,其主要机理为:(1)抗炎作用:糖皮质激素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从而减轻炎症的表现。(2)抗过敏、免疫抑制作用:防止或抑制中介的免疫反应,延迟性的过敏反应,并减轻原发免疫反应地扩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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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眼部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时应与抗菌素药物合用。青光眼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