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库

1
珍珠明目滴眼液(胶体溶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胶体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查看说明书
珍珠明目滴眼液(胶体溶液)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珍珠明目滴眼液(胶体溶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胶体溶液)
氨酚咖黄烷胺片
氨酚咖黄烷胺片
主要成分

珍珠液、冰片。辅料:氯化钠、玻璃酸钠、羟苯乙酯。

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咖啡因/人工牛黄。

生产企业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辽宁康博士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2021196

国药准字H2102393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咽喉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3岁以下儿童禁用。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咽喉痛等症状。

药理作用

偶见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

注意事项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