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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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
美洛昔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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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海南赛立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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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044 |
国药准字H2013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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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1.骨关节炎症状加重时的短期症状治疗。 2.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的长期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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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口服,一日1次,用少量水冲饮。 骨关节炎: 7.5mg(1袋) /天,如果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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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具有对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史者(支气管痉挛、鼻炎、风疹)。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对尼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患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脑血管出血或其它活动性出血/出血性疾病者,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严重凝血障碍者。严重心衰患者。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损害患者。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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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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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2.对药物活性成分美洛昔康或其赋形剂成份已知过敏者或对乙酰水杨酸和其它非类固醇抗炎药过敏者。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出现哮喘、鼻腔息肉、血管水肿或荨麻疹等症状的患者不宜使用本品1。 3.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4.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脑出血或其它出血症的患者。 5.严重肝功能不全者。 6.非透析性严重肾功能不全者。 7.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8.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 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孕妇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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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1.骨关节炎症状加重时的短期症状治疗。 2.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的长期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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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暂短,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出现过敏性皮疹。也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药效学特性 美洛昔康是昔康家族中的一个非类固醇抗炎药,有消炎、止痛和退热的性质。 美洛昔康对于所有的标准炎症模型都具有消炎活性。和其它非类固醇抗炎药一样,其确切的作用机制尚不清楚。但是所有的非类固醇抗炎药至少有一个共同的作用机制(包括美洛昔康) :抑制己知的炎症介质前列腺素的生物合成。 临床前安全性(毒理) 资料临床前研究表明美洛昔康的毒理特性与应用其它非类固醇消炎药一样:胃肠道溃疡和糜烂,长期毒性研究中两个动物种属在高剂量出现肾乳头坏死。 有不良影响的剂量出现在按mg/kg剂量给药(人体重75kg) 超过临床剂量(7.5-15mg) 5至10倍时。已报导与所有的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剂一样,胚胎毒性出现在妊娠末期。体内和体外试验均未显示任何致突变性。大鼠和小鼠在高于临床剂量时未发现致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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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1.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2.长期应用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3.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4.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