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高血压,适用于联合用药治疗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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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用于治疗高血压,适用于联合用药治疗的患者。 |
培哚普利叔丁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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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新制药厂 |
上药东英(江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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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156 |
国药准字H20133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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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高血压,适用于联合用药治疗的患者。 |
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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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常用的本品起始剂量和维持剂量是每日一次,每次一片氯沙坦钾氢氯噻嗪片(50mg+12.5mg)。对反应不足的患者,剂量可增加至每日一次,每次两片氯沙坦钾氢氯噻嗪片(50mg+12.5mg)或一片氯沙坦钾氢氯噻嗪片(100mg+25mg),且此剂量为每日最大服用剂量。通常,在开始治疗3周内获得抗高血压效果。2、本品不能用于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治疗的患者)。3、对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0ml/min)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4、老年高血压患者,不需要调整起始剂量,但氯沙坦钾 |
培哚普利叔丁胺片必须饭前服用,因为食物改变其活性代谢产物培哚普利拉的生物利用度。培哚普利每天服用一次。原发性高血压:1.无水钠丢失或肾衰(即正常情况下):有效剂量为4mg/天,早晨一次服用。根据疗效,剂量可于三至四周内逐渐增至最大剂量8mg/天。如果必要,可合并使用排钾利尿剂以进一步降低血压。其余详见内部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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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产品任何成份过敏的患者。2、无尿患者。3、其对它磺胺类药物过敏的患者。 |
临床副作用: 1.头痛,疲倦,眩晕,情绪或睡眠紊乱,痛性痉挛 2.体位性或非体位性低血压(参阅:注意事项) 3.少数病例皮疹 4.胃痛,厌食,恶心,腹痛,味觉障碍 5.已报道干咳与服用ACE抑制剂有关,其特点为持续性,但停药后干咳消失。如有上述情况,应考虑这种症状可能是由药物引起的。 6.极少见:血管神经性水肿(奎根水肿)(参阅:警告) 对实验室指标的影响: 1.血尿素和血肌酐中度升高,停止治疗后可恢复。这种升高多见于合并肾动脉狭窄、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和肾衰患者。 2.在肾小球肾病患者,ACE抑制剂可引起蛋白尿。 3.高血钾,通常为一过性。 4.已报道贫血(参阅:注意事项)发生于服用ACE抑制剂治疗的特殊病人(肾移植,血液透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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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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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动物试验无致畸报道,但是,在几种物种发现有胚胎毒性。在临床试验中:无流行病学研究。在妊娠最初三个月内服用ACE抑制剂的个别妊娠者,未发现药物引起先天性畸性;在妊娠的4至9个月里,特别是直到分娩时,服用ACE抑制剂的孕妇,具有肾损害的危险,表现为:降低胎儿肾脏功能并可能伴有羊水过少。新生儿肾衰合并低血压和高血钾甚至无尿(可逆或不可逆)。在整个妊娠期间服用ACE抑制剂治疗,有少数颅穹隆畸形报告。因此:药物引起畸形的危险较低。在治疗中意外发现妊娠的病例,不定要终止妊娠。但应做B超监测颅穹隆的发育。另一方面,在服用ACE抑制剂时发现怀孕者,必须停止服药,而且在整个妊娠中不再服用。在妊娠的4-9个月里,禁用培哚普利。哺乳:由于缺乏药物进入母乳的资料,母乳喂养的母亲禁止服用培哚普利。儿童用药:儿童使用培哚普利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定。老年用药:开始治疗之前,应检查肾功能和血钾(参阅:用法用量)。起始剂量应根据血压变化进行调整,在有水钠丢失的病例则更应谨慎,以免引起血压突然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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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高血压,适用于联合用药治疗的患者。 |
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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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在氯沙坦钾-氢氯噻嗪的临床试验中,没有观察到这种复方制剂的特殊不良反应。只限于此前报道过的氯沙坦钾和/或氢氯噻嗪的不良反应。这一复方制剂的不良反应的总体发生率和安慰剂相似。中断治疗的百分比也和安慰剂相仿。2、一般说来,氯沙坦钾-氢氯噻嗪的耐受性良好。绝大多数的不良反应是轻微和短暂的,不需要中断治疗。3、氯沙坦钾-氢氯噻嗪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的临床对照试验中,头晕是.被报道与药物相关且发生率大于1%或以上并高于安慰剂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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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氯沙坦钾氢氯噻嗪不能用于血容量减少的患者(如服用高剂量利尿剂者)。2、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0ml/min)或肝功能异常的患者,不建议使用氯沙坦钾氢氯噻嗪。3、老年患者不需调整起始剂量。4、氯沙坦钾氢氯噻嗪可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5、进食与否,均可服用氯沙坦钾氢氯噻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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