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杀菌,止痒。适用于趾痒、皮肤滋痒、一般癣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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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土槿皮、苯甲酸、水杨酸。辅料为:乙醇。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樟脑40毫克,薄荷脑30毫克,水杨酸甲酯20毫克,苯海拉明10毫克,葡萄糖酸氯己定2毫克,甘草次酸3毫克。辅料为:丙二醇、液状石蜡、白凡士林、三乙醇胺、十八醇、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羟苯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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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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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251 |
国药准字H20065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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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杀菌,止痒。适用于趾痒、皮肤滋痒、一般癣疾。 |
用于虫咬皮炎、湿疹、瘙痒症、神经性皮炎、过敏性皮炎、丘疹性荨麻疹等,也可用于肩胛酸痛,肌肉痛及烫伤后皮肤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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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患处,一日1~2次。 |
外用。一日2~3次,涂搽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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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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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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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杀菌,止痒。适用于趾痒、皮肤滋痒、一般癣疾。 |
用于虫咬皮炎、湿疹、瘙痒症、神经性皮炎、过敏性皮炎、丘疹性荨麻疹等,也可用于肩胛酸痛,肌肉痛及烫伤后皮肤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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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本品避免与铁器接触。 4.哺乳期妇女慎用。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5.本品不适用于糜烂型脚湿气及伴有继发感染(化脓)者。 6.涂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加重或红肿,应停止使用,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性,用于股癣时特应注意,不宜使药液接触到阴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较长时间使用可使皮肤剥脱。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 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后拧紧瓶盖。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