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杀菌,止痒。适用于趾痒、皮肤滋痒、一般癣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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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土槿皮、苯甲酸、水杨酸。辅料为:乙醇。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丙酸氯倍他索和维A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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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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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251 |
国药准字H2004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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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杀菌,止痒。适用于趾痒、皮肤滋痒、一般癣疾。 |
寻常型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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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患处,一日1~2次。 |
外用;在皮损坏处局部外用,一日2次,或遵医嘱。本品超过4周治疗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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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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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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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尚无直接证据显示人皮肤外用丙酸氯倍他索、维A酸导致畸胎,但动物实验显示丙酸氯倍他索和维A酸均有致畸作用。故,育龄期妇女用药期间不宜受孕。 尚不清楚局部使用本品是否可在乳汁中测出活性药物,但,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且在用药期间应暂停用药,一面婴儿轻口摄入本品。 儿童用药:婴儿及儿童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尚未确立,故不宜使用。 老年用药:与非老年患者用药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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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杀菌,止痒。适用于趾痒、皮肤滋痒、一般癣疾。 |
寻常型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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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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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本品避免与铁器接触。 4.哺乳期妇女慎用。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5.本品不适用于糜烂型脚湿气及伴有继发感染(化脓)者。 6.涂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加重或红肿,应停止使用,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性,用于股癣时特应注意,不宜使药液接触到阴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较长时间使用可使皮肤剥脱。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 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