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化瘀清热,止血固经。 适用于宫内节育器所致月经过多,经期延长,中医辨证属瘀热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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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茜草、蒲黄、三七、地榆、黄芩等十一味。 |
益母草、柴胡、当归、川芎、白芍、木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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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爱生药业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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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177 |
国药准字Z23021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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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化瘀清热,止血固经。 适用于宫内节育器所致月经过多,经期延长,中医辨证属瘀热证者。 |
乳腺癌、胃癌、肺癌、肝癌、食道癌、宫颈癌、卵巢癌等恶性肿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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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温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连服7天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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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经临床试验未发现有任何不良反应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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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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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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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化瘀清热,止血固经。 适用于宫内节育器所致月经过多,经期延长,中医辨证属瘀热证者。 |
乳腺癌、胃癌、肺癌、肝癌、食道癌、宫颈癌、卵巢癌等恶性肿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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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