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急慢性风湿性关节炎、急慢性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他软组织损伤。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扭伤、肌肉拉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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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其化学名称为:2-[(2,6-二氯苯基)氨基]苯乙酸钠。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其化学名称为:2-[(2,6-二氯苯基)氨基]苯乙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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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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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0985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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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急慢性风湿性关节炎、急慢性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他软组织损伤。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扭伤、肌肉拉伤等。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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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1次,或者一日1~2次,或遵医嘱,餐后服。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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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哮喘、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应的患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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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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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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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急慢性风湿性关节炎、急慢性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他软组织损伤。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扭伤、肌肉拉伤等。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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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反应: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约见于10%服药者,主要为胃不适、烧灼感、返酸、纳差、恶心等,停药或对症处理即可消失。其中少数可出现溃疡、出血、穿孔;2.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眩晕、嗜睡、兴奋等;3.引起浮肿、少尿,电解质紊乱等不良反应,轻者停药并相应治疗后可消失;4.其他少见的有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极个别出现黄疸、皮疹、心律不齐、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停药后均可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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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尤其是老年人。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2.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