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角膜炎、沙眼、视力疲劳及青少年假性近视等眼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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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健康动物眼球经消毒后以乙醇提取除去蛋白质的灭菌水溶液。 |
成份:穿心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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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博森生物制药股份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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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963 |
国药准字Z11021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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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角膜炎、沙眼、视力疲劳及青少年假性近视等眼疾。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咳嗽、痢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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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2~3滴,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50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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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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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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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角膜炎、沙眼、视力疲劳及青少年假性近视等眼疾。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咳嗽、痢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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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易被细菌污染,开瓶后宜在10内用完,不宜久藏,发现浑浊即不能使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 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