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疏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郁脾虚所致的郁闷不舒、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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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当归、白芍、白术(炒)、茯苓、炙甘草、薄荷 |
延胡索(醋制)、白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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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凯诺制药有限公司 |
承德天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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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2493 |
国药准字Z13020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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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郁脾虚所致的郁闷不舒、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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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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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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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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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疏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郁脾虚所致的郁闷不舒、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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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孕妇服用时请向医师咨询。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候者。 3.服药中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