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滋润皮肤,防止干燥皱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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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甘油0.2克,乙醇0.02毫升。辅料为: |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川芎、木香、小茴香、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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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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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525 |
国药准字Z53021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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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滋润皮肤,防止干燥皱裂。 |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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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3~6次,洗净患处后涂搽。 |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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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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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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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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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滋润皮肤,防止干燥皱裂。 |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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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4.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使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