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滋润皮肤,防止干燥皱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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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甘油0.2克,乙醇0.02毫升。辅料为: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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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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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525 |
国药准字H20183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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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滋润皮肤,防止干燥皱裂。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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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3~6次,洗净患处后涂搽。 |
一般一次1滴,一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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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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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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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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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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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滋润皮肤,防止干燥皱裂。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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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4.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3.每支开启使用一次后不可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