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滋润皮肤,防止干燥皱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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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甘油0.2克,乙醇0.02毫升。辅料为: |
龙胆、盐泽泻、地黄、当归、栀子、菊花、盐车前子、决明子、柴胡、防风、黄芩、木贼、黄连、薄荷脑、大黄、冰片、熊胆粉。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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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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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525 |
国药准字Z22023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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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滋润皮肤,防止干燥皱裂。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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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3~6次,洗净患处后涂搽。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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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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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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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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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滋润皮肤,防止干燥皱裂。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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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4.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 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