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滋润皮肤,防止干燥皱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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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甘油0.2克,乙醇0.02毫升。辅料为: |
盐酸昂丹司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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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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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525 |
国药准字H1097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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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滋润皮肤,防止干燥皱裂。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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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3~6次,洗净患处后涂搽。 |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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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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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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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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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滋润皮肤,防止干燥皱裂。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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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4.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