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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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氨苄。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磷霉素钙。化学名称:(-)-(1R,2S)-(1,2-环氧丙基)-磷酸钙-水合物。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3H5O4CaP·H2O分子量:19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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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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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0293 |
国药准字H20003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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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口服适用于对磷霉素敏感的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肠道感染:细菌性肠炎、菌痢。2.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尿道炎。3.皮肤科及软组织感染:疖病、炭疽、汗腺炎、淋巴结炎、毛囊炎。4.呼吸道感染:鼻咽炎、扁桃体炎、气管炎、早期慢性支气管炎。5.眼科:麦粒肿、泪囊炎。6.妇科:阴道炎、子宫颈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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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剂量:口服,一般一次250~500mg(2~4粒),一日4次,高剂量一日4g(32粒)。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减退的程度,减量用药。单纯性膀胱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时500mg(4粒)。 2.儿童剂量:口服,每日按体重25~50mg/kg,一日4次。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时口服12.5~50mg/kg。 |
口服,成人每日以磷霉素酸计2~4g; 小儿每日按体重50~100mg/kg,分3~4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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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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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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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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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口服适用于对磷霉素敏感的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肠道感染:细菌性肠炎、菌痢。2.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尿道炎。3.皮肤科及软组织感染:疖病、炭疽、汗腺炎、淋巴结炎、毛囊炎。4.呼吸道感染:鼻咽炎、扁桃体炎、气管炎、早期慢性支气管炎。5.眼科:麦粒肿、泪囊炎。6.妇科:阴道炎、子宫颈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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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4.应用本品期间偶有出现肾损害。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 |
本品为广谱抗生素。是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的早期合成,使细菌的细胞壁合成受到阻抑而导致其死亡。 本品的抗菌谱较广,对大多数革兰阳性菌和革兰阴性菌均有一定的抗菌作用,本品的抗菌谱包括金葡菌、大肠杆菌、痢疾杆菌、沙雷菌属、志贺菌属、绿脓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和产气肠杆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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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4.当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减量。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与β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等抗生素联用时常呈协同作用,并可减少或延迟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2.磷霉素在体外对二磷酸腺苷(ADP)介导的血小板凝集有抑制作用,剂量加大时更为显著,但临床应用中尚未见引起出血的报道。 3.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