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各种原因的蛛网膜下腔出血后的脑血管痉挛和急性脑血管病恢复期的血液循环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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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尼莫地平。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噻吗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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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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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2821 |
国药准字H20133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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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各种原因的蛛网膜下腔出血后的脑血管痉挛和急性脑血管病恢复期的血液循环改善。 |
适用于治疗患有眼高压症或者开角型青光眼患者的眼内压升高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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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缺血性脑血管病:口服每日30~120mg,分3次服用,连用一个月。 (2)偏头痛:口服一次40mg,一日3次,12周为一疗程,对血管性、紧张性和丛集性以及混合型头痛等均能减轻疼痛程度,减少发作频率和持续时间,并能防止先兆症状的出现。 (3)蛛网膜下腔出血所以其的脑血管痉挛:口服一次40~60mg,一日3~4次,3~4周为一个疗程,如需手术的患者,手术当天停药,以后可以继续服用。 (4)突发性耳聋:口服一日40~60mg,分三次服用,5天为一疗程,一般用药3~4个疗程。 (5)轻、中度高血压病:高血压病合并有上述脑血管病者,可优先选用。口服开始一次40mg,一日3次,一日最大剂量为240mg。 |
滴眼。初始用量为每天上午一次,每次一滴;如未能有效控制眼内压,可考虑与其他制剂一起合用以降低眼内压。不建议同时使用两种β受体阻滞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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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脑水肿及颅内压增高患者须慎用。 (2)尼莫地平的代谢产物具有毒性反应,肝功能损害者应当慎用。 (3)本品可引起血压的降低。在高血压合并蛛网膜下隙出血或脑卒中患者中,应注意减少或暂时停用降血压药物,或减少本品的用药剂量。 (4)可产生假性肠梗阻,表现为腹胀、肠鸣音减弱。当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当减少用药剂量和保持观察。 (5)避免与β-阻断剂或其他钙拮抗剂合用。 |
1.支气管哮喘者或有支气管哮喘史者,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2.窦性心动过缓,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明显心衰,心源性休克。3.对本品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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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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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各种原因的蛛网膜下腔出血后的脑血管痉挛和急性脑血管病恢复期的血液循环改善。 |
适用于治疗患有眼高压症或者开角型青光眼患者的眼内压升高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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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大量临床实践证明,蛛网膜下隙出血者应用尼莫地平治疗时约有11.2%的病者出现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血压下降,血压下降的程度与药物剂量有关。 (2)肝炎。 (3)皮肤刺痛。 (4)胃肠道出血。 (5)血小板减少。 (6)偶见一过性头晕、头痛、面潮红、呕吐、胃肠不适等。此外,口服尼莫地平以后,个别病人可发生碱性磷酸酶(ALP)、乳酸脱氢酶(LDH)、AKP的升高,血糖升高以及个别人的血小板数的升高。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眼烧灼感及刺痛。2.心血管系统:心动过缓,心率失常。3.神经系统:头晕,加重重症肌无力的症状,感觉异常,嗜睡,失眠,恶梦,抑郁,精神错乱,幻觉。4.呼吸系统:支气管痉挛,呼吸衰竭,呼吸困难,鼻腔充血,咳嗽,上呼吸道感染。5.内分泌系统:掩盖糖尿病患者应用胰岛素或降糖药后的低血糖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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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当出现呼吸急促、脉搏明显减慢、过敏等症状时,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品。2.使用中若出现脑供血不足症状时应立即停药。3.心功能损害者,使用本品时应避免服用钙离子拮抗剂。4.对无心衰史的患者,如出现心衰症状应立即停药。5.正在服用儿茶酚胺耗竭药(如利血平)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6.冠状动脉疾患、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和重症肌无力患者,用本品滴眼时需遵医嘱。7.本品慎用于自发性低血糖患者及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治疗的患者,因β受体阻滞剂可掩盖低血糖症状。8.本品不易单独用于治疗闭角型青光眼。9.与其他滴眼液联合使用时,请间隔10分钟以上。10.定期复查眼压,根据眼压变化调整用药方案。11.用前应摇匀,避免容器尖端接触眼睛,防止滴眼液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