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镇吐药。本品主要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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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氧氯普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磷酸氯喹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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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利丰华瑞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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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0180 |
国药准字H31020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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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镇吐药。本品主要用于: |
用于治疗对氯喹敏感的恶性疟,间日疟及三日疟,并可用于疟疾症状的抑制性预防。也可用于治疗肠外阿米巴病、结缔组织病,光敏感性疾病(如日晒红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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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 1.成人常用量:每次5~10mg,每日3次。用于糖尿病性胃排空功能障碍患者,于症状出现前30分钟口服10mg;或于餐前及睡前服5~10mg,每日4次,总剂量每日不得超过0.5mg/kg。 2.小儿常用量:5~14岁每次用2.5~5mg,每日3次,餐前30分钟服,宜短期服用,小儿总剂量每日不得超过0.1mg/kg。 |
1.成人常用量 ①间日疟,口服首剂1g,第2、3日各0.75g。②抑制性预防疟疾,口服每周1次每次0.5g。③肠外阿米巴病,口服每日1g,连服2日后改为每日0.5g,总疗程为3周。④类风湿性关节炎,每日0.25~0.5g,待症状控制后,改为0.125g,一日2~3次,需服用6周~6个月才能达到最大的疗效,可作为水杨酸制剂及递减肾上腺皮质激素时的辅助药物。 2.小儿常用量 ①间日疟,口服首次剂量按体重10mg/kg(以氯喹计算以下同),最大量不超过600mg,6小时后按体重5mg/kg再服1次,第2、3日每日按体重5mg/kg。②肠外阿米巴病,每日按体重口服10mg/kg(最大量不超过600mg),分2~3次服,连服2周,休息1周后,可重复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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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下列情况禁用 (1)对普鲁卡因或普鲁卡因胺过敏者。 (2)癫痫发作的频率与严重性均可因用药而增。 (3)胃肠道出血、机械性肠梗阻或穿孔,可因用药使胃肠道的动力增加,病情加重。 (4)嗜铬细胞瘤可因用药出现高血压危象。 (5)不可用于因行化疗和放疗而呕吐的乳癌患者。 2.下列情况慎用 (1)肝功能衰竭时,丧失了与蛋白结合的能力。 (2)肾衰,即重症慢性肾功能衰竭使锥体外系反应危险性增加,用量应减少。 |
1.本品用于治疗疟疾时,不良反应较少,口服一般可能出现的反应有:头晕、头痛、眼花、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股痛、腹泻、皮肤瘙痒、皮疹、甚至剥脱性皮炎、耳鸣、烦躁等。反应大多较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2.在治疗肺吸虫病、华支睾吸虫病及结缔组织疾病时,用药量大,疗程长,可能会有较重的反应,常见者为对眼的毒性,因氯喹可由泪腺分泌,并由角膜吸收,在角膜上出现弥漫性白色颗粒,停药后可消失。3.本品相当部分在组织内蓄积,久服可致视网膜轻度水肿和色素聚集,出现暗点,影响视力,常为不可。4.氯喹还可损害听力,妊娠妇女大量服用可造成小儿先天性耳弹,智力迟钝、脑积水、四肢缺陷等。5.氯喹偶可引起窦房结的抑制,导致心律失常、休克,严重时可发生阿-斯综合症,而导致死亡。6.本品尚可导致药物性精神病、白细胞减少、紫瘢、皮疹、皮炎、光敏性皮炎乃至剥脱性皮炎、牛皮癣、毛发变白、脱毛、神经肌肉痛、轻度短暂头痛等。7.溶血、再障、可逆性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等较为罕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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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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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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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镇吐药。本品主要用于: |
用于治疗对氯喹敏感的恶性疟,间日疟及三日疟,并可用于疟疾症状的抑制性预防。也可用于治疗肠外阿米巴病、结缔组织病,光敏感性疾病(如日晒红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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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昏睡、烦燥不安、疲怠无力。 2.少见的反应有:乳腺肿痛、恶心、便秘、皮疹、腹泻、睡眠障碍、眩晕、严重口渴、头痛、容易激动。 3.用药期间出现乳汁增多,由于催乳素的刺激所致。 4.大剂量长期应用可能因阻断多巴胺受体,使胆碱能受体相对亢进而导致锥体外系反应(特别是年轻人),可出现肌震颤、发音困难、共济失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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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醛固酮与血清催乳素浓度可因甲氧氯普胺的使用而升高。 2.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剂量至少须减少60%,这类患者容易出现锥体外系症状。 3.因本品可降低西咪替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若两药必须合用,间隔时间至少要1小时。 4.本品遇光变成黄色或黄棕色后,毒性增高。 |
1.肝肾功能不全、心脏病、重型多型红班、血卟啉病、牛皮癣及精神病患者慎用。 2.本品可引起脸儿脑积水、四肢畸形及耳聋,故孕妇禁用。 3.耐氯喹者效果不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