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维生素C补充剂。1、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2、提供人体免疫系统所需的高含量维生素C,以减少病毒性感染的持续时间和发病次数。3、满足人体孕期、哺乳期、手术后、抗生素治疗阶段,消化吸收功能紊乱者,经常吸烟者对维生素C的额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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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C钙。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瓶100ml内含枸橼酸铁铵2g,维生素B10.02g,甘油磷酸钠0.2g、咖啡因0.08g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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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厚生天佐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精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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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144 |
国药准字H34023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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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维生素C补充剂。1、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2、提供人体免疫系统所需的高含量维生素C,以减少病毒性感染的持续时间和发病次数。3、满足人体孕期、哺乳期、手术后、抗生素治疗阶段,消化吸收功能紊乱者,经常吸烟者对维生素C的额外需求。 |
用于各种原因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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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1-3次,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每次10~20ml,一日3次,预防量为治疗量的1/5。儿童:1~2ml/(kg/日),分3次饭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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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推荐剂量未见不良反应。 若长期过量服用,易引起以下不良反应: 1、长期服用一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 2、长期过量服用,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一日1克以上)可能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恶心呕吐,胃部不适(如:胃痉挛、反酸)等反应。 |
1;铁负荷过高、血色病、含铁血黄素沉着症及不伴缺铁的其他贫血(如地中海性贫血)禁用;2;肝肾功能严重损害者禁用;3;铁过敏者禁用;4;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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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孕妇不宜大量服用,否则可产生婴儿坏血病。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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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维生素C补充剂。1、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2、提供人体免疫系统所需的高含量维生素C,以减少病毒性感染的持续时间和发病次数。3、满足人体孕期、哺乳期、手术后、抗生素治疗阶段,消化吸收功能紊乱者,经常吸烟者对维生素C的额外需求。 |
用于各种原因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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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铁为血红蛋白及肌红蛋白的主要组成成分。血红蛋白是红细胞中主要携氧者;肌红蛋白系肌肉细胞贮存氧的部位,以助肌肉运动时供氧需要。与三羧循环有关的大多数酶和因子均含铁,或仅在铁存在时才能发挥作用。所以对缺铁患者积极补充铁剂后,可加速血红蛋白合成,并逐渐纠正与组织缺铁和含铁酶活性降低有关的生长迟缓、行为异常、体力不足、粘膜组织变化以及皮肤、指甲病变等症症状。维生素B1有维持和改善胃肠功能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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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友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请将本品及其他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8、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
1.下列情况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如肠炎、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憩室炎及胰腺炎;消化性溃疡。2.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后,血清铁或铁蛋白增高,大便隐血实验呈假阳性,易导致漏诊。3.服药期间需定期作下列检查,以观察治疗反应:1.血红蛋白及红细胞。2.网织红细胞计数。3.血清铁蛋白、血清铁及铁饱和度。4.本品宜饭后或餐中服用,或减轻胃部刺激,但药物吸收稍有影响。5.口服本品后应漱口或以纸质(或塑料)管吸服,以保护牙齿。6.本品遇光易变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