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维生素C补充剂。1、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2、提供人体免疫系统所需的高含量维生素C,以减少病毒性感染的持续时间和发病次数。3、满足人体孕期、哺乳期、手术后、抗生素治疗阶段,消化吸收功能紊乱者,经常吸烟者对维生素C的额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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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C钙。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支(2ml)含维生素B120mg、维生素B22mg、维生素B62mg、烟酰胺50mg、右旋泛酸钠1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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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厚生天佐药业有限公司 |
侯马霸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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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144 |
国药准字H14022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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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维生素C补充剂。1、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2、提供人体免疫系统所需的高含量维生素C,以减少病毒性感染的持续时间和发病次数。3、满足人体孕期、哺乳期、手术后、抗生素治疗阶段,消化吸收功能紊乱者,经常吸烟者对维生素C的额外需求。 |
维生素类药。用于营养不良及因缺乏维生素B类所引起疾患的辅助治疗,如厌食、脚气病、糙皮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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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1-3次,或遵医嘱。 |
肌内或皮下注射。常用量一次2ml,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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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推荐剂量未见不良反应。 若长期过量服用,易引起以下不良反应: 1、长期服用一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 2、长期过量服用,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一日1克以上)可能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恶心呕吐,胃部不适(如:胃痉挛、反酸)等反应。 |
1.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2.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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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孕妇不宜大量服用,否则可产生婴儿坏血病。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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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维生素C补充剂。1、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2、提供人体免疫系统所需的高含量维生素C,以减少病毒性感染的持续时间和发病次数。3、满足人体孕期、哺乳期、手术后、抗生素治疗阶段,消化吸收功能紊乱者,经常吸烟者对维生素C的额外需求。 |
维生素类药。用于营养不良及因缺乏维生素B类所引起疾患的辅助治疗,如厌食、脚气病、糙皮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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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复合维生素B参与机体新陈代谢过程,为体内多种代谢环节所必需的辅酶和提供组织呼吸的重要辅酶。维生素B1是碳水化合物代谢所需辅酶的重要组成成分。维生素B2为组织呼吸所需的重要辅酶组成成分。维生素B6为多种酶的辅基,参与氨基酸及脂肪的代谢。烟酰胺为辅酶Ⅰ及Ⅱ的组分,为脂质代谢、组织呼吸的氧化作用和糖原分解所必需。泛酸钠为辅酶A的前体,参与碳水化合物、脂肪、蛋白质的代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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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友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请将本品及其他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8、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