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维生素C补充剂。1、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2、提供人体免疫系统所需的高含量维生素C,以减少病毒性感染的持续时间和发病次数。3、满足人体孕期、哺乳期、手术后、抗生素治疗阶段,消化吸收功能紊乱者,经常吸烟者对维生素C的额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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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C钙。 |
氯化钠1.75g氯化钾1.50g乳酸钠2.24g葡萄糖27.0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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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厚生天佐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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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144 |
国药准字H20033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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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维生素C补充剂。1、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2、提供人体免疫系统所需的高含量维生素C,以减少病毒性感染的持续时间和发病次数。3、满足人体孕期、哺乳期、手术后、抗生素治疗阶段,消化吸收功能紊乱者,经常吸烟者对维生素C的额外需求。 |
体液与电解质补充药。在经口摄取不可能或不充分时,补充并维持水分和电解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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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1-3次,或遵医嘱。 |
成人,一次500ml~1000ml静脉点滴。给药速度为每小时300ml~500ml(每分钟约80~130滴);小儿每小时50ml~100ml,并按年龄、症状、体重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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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推荐剂量未见不良反应。 若长期过量服用,易引起以下不良反应: 1、长期服用一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 2、长期过量服用,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一日1克以上)可能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恶心呕吐,胃部不适(如:胃痉挛、反酸)等反应。 |
1高乳酸血症;2高钾血症、少尿、阿狄森病、重症烧伤、高氮质血症患者;3不伴有高钾血症的肾功能不全患者;4心功能不全患者;5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6因阻塞性尿路疾患而引起尿量减少的患者;7糖尿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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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孕妇不宜大量服用,否则可产生婴儿坏血病。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儿童注意事项: 按年龄、体重及病情计算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人注意事项: 一般情况下,老年患者生理机能降低,所以应减慢给药速度,并且注意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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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维生素C补充剂。1、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2、提供人体免疫系统所需的高含量维生素C,以减少病毒性感染的持续时间和发病次数。3、满足人体孕期、哺乳期、手术后、抗生素治疗阶段,消化吸收功能紊乱者,经常吸烟者对维生素C的额外需求。 |
体液与电解质补充药。在经口摄取不可能或不充分时,补充并维持水分和电解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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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手术侵袭4日内的家兔,按50ml/kg/日的剂量静滴本品,电解质(Na、k、C1)从术后第1天到第4天均维持在良好的平衡状态。此外,血液pH、PC02、H2CO3在术后第5天亦恢复至术前值,血浆非蛋白氮(NPN)浓度到术后第3天也降至术前值,故是一种有效的术后维持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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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友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请将本品及其他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8、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
最好在患者尿量为一日500ml或每小时20ml以上时使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