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维生素C补充剂。1、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2、提供人体免疫系统所需的高含量维生素C,以减少病毒性感染的持续时间和发病次数。3、满足人体孕期、哺乳期、手术后、抗生素治疗阶段,消化吸收功能紊乱者,经常吸烟者对维生素C的额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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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C钙。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仑膦酸钠 化学名称:(4-氨基-1-羟基亚丁基)二膦酸单钠盐三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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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厚生天佐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海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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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144 |
国药准字H20064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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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维生素C补充剂。1、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2、提供人体免疫系统所需的高含量维生素C,以减少病毒性感染的持续时间和发病次数。3、满足人体孕期、哺乳期、手术后、抗生素治疗阶段,消化吸收功能紊乱者,经常吸烟者对维生素C的额外需求。 |
1.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2.预防髋部和脊髓骨折(脊骨压缩性骨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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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1-3次,或遵医嘱。 |
口服,10mg/次,1次/天。必须在每天第一次进食、喝饮料或给予其它药物治疗之前的至少半小时,用白水送服,因为其它饮料(包括矿泉水)、食物和一些药物有可能会降低本药的吸收。为尽快将药物送至胃部,降低对食道的刺激,应在清晨用一满杯白水送服本药,并且在服药后至少30分钟之内和当天第一次进食前,病人应避免躺卧。本药不应在就寝时及清早起床前服用。否则会增加发生食道不良反应的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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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推荐剂量未见不良反应。 若长期过量服用,易引起以下不良反应: 1、长期服用一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 2、长期过量服用,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一日1克以上)可能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恶心呕吐,胃部不适(如:胃痉挛、反酸)等反应。 |
1、食道动力障碍如食道迟缓不能患者禁用。 2、食道狭窄者禁用。 3、严重肾损害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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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孕妇不宜大量服用,否则可产生婴儿坏血病。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儿童注意事项: 长期用药可能影响骨代谢,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安全性不明确,不宜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在临床研究中,未发现本品有年龄相关性的疗效和安全性方面的差异,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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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维生素C补充剂。1、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2、提供人体免疫系统所需的高含量维生素C,以减少病毒性感染的持续时间和发病次数。3、满足人体孕期、哺乳期、手术后、抗生素治疗阶段,消化吸收功能紊乱者,经常吸烟者对维生素C的额外需求。 |
1.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2.预防髋部和脊髓骨折(脊骨压缩性骨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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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阿仑膦酸钠为氨基二膦酸盐骨吸收抑制剂,与骨内羟磷灰石有强亲和力。本品是通过抑制破骨细胞的活性而发挥抗骨吸收作用。其特点是抗骨吸收活性强,无骨矿化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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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友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请将本品及其他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8、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
1.孕妇、青少年及低钙血症、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应在早餐前30min空腹服用,保持直立体位,服药30min内不宜饮用橘子汁、咖啡、牛奶及高钙饮料。胃肠道功能紊乱、肾功能损害者慎用。如不能从食物中摄入足够的钙和维生素D,所有骨质疏松患者都应服用钙和维生素D的补充剂。3.应该警惕可能发生食管反应的任何症状和体征,如果出现咽下困难、吞咽痛或胸骨疼痛,应暂时停用本药,并给予药物治疗。4.肌酐清除率35ml/分的病人,不推荐应用本药。5.开始应用本药治疗之前,必须先纠正低钙血症,以及其他矿物质代谢紊乱,例如维生素D缺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