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发热﹑头痛﹑神经痛﹑牙痛﹑月经痛﹑肌肉痛﹑关节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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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阿司匹林220mg、非那西丁150mg和咖啡因35mg。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芬0.5克。辅料为淀粉、胶化淀粉、聚乙烯吡咯烷酮、硬脂酸、滑石粉、山梨酸钾、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三乙酸甘油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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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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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3193 |
国药准字H1202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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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发热﹑头痛﹑神经痛﹑牙痛﹑月经痛﹑肌肉痛﹑关节痛。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痛经、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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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1日3次,饭后服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6-12岁儿童一次0.5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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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乙酰水杨酸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以及咖啡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血友病、活动性消化性溃疡及其他原因所致消化道出血者禁用。 3.3个月龄以下婴儿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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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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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发热﹑头痛﹑神经痛﹑牙痛﹑月经痛﹑肌肉痛﹑关节痛。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痛经、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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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乙酰水杨酸较复方乙酰水杨酸片常见的不良反应: (1)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停药后多可消失。 (2)长期或大量应用时可发生胃肠道出血或溃疡。 (3)在服用一定疗程后可出现可逆性耳鸣、听力下降。 (4)少数病人可发生哮喘、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或休克等过敏反应,严重者可致死亡。 (5)剂量过大时可致肝肾功能损害。 2.非那西丁: (1)可引起肾乳头坏死、间质性肾炎并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 (2)易使用血红蛋白形成高铁血红蛋白,使血液的携氧能力下降,引起紫绀反应。 (3)另外非那西丁还可以引起溶血和溶血性贫血,并对视网膜有一定毒性。 (4)长期服用非那西丁,还可造成对药物的依赖性。 (5)非那西丁还可以引起肝脏损害。 |
偶见皮疹或瘙痒、荨麻疹、药热、白细胞减少(如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症或出现原因不明的青肿或出血。罕见血管性水肿。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StevensaJohnsonSyndrome)口唇、舌、咽喉或面部水肿、脱皮和口腔溃疡。 有时伴有支气管痉挛(发生于对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 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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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6岁以下儿童及年老体弱者慎用。 2.有哮喘及其他过敏反应者,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陷者,痛风患者,心﹑肝﹑肾功能不全者,血小板减少者及其他出血倾向者应慎用。 3.长期大量应用时应定期检查红细胞压积﹑肝功能及血清水杨酸含量。 4.交叉过敏反应:对本品过敏时也可能对另一种水杨酸类药或另一种非水杨酸类的非甾体抗炎药过敏,必须警惕交叉过敏的可能性。 5.对诊断的干扰: (1)阿司匹林长期一日用量超过2.4g时,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葡萄糖酶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阳性;可干扰尿酮体试验。 (2)当血药浓度超过130μg/ml时,用比色法测定血尿酸可得假性高值,但用尿酸酶法则不受影响。 (3)用荧光法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时可受阿司匹林干扰。 (4)尿香草基杏仁酸(VMA)的测定,由于所用方法不同,结果可高可低;由于阿司匹林抑制血小板聚集,可使出血时间处延长。 (5)肝功能试验,当血药浓度>250μg/ml,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血清碱性磷酸酶可有异常改变,剂量减小时可恢复正常,大剂量应用,尤其是血药浓度>300μg/ml时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每天用量超过5g时血清胆固醇可降低。 (6)由于阿司匹林作用于肾小管,使钾排泄增多,可导致血钾降低。 (7)大剂量应用本品时,用放射免疫法测定血清甲状腺素(T4)及三碘甲腺原氨酸(T3)可得较低结果。 (8)由于阿司匹林与酚磺酞在肾小管竞争性排泄,而使酚磺酞排泄减少(即PSP排泄试验)。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疗程: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本片剂不推荐6岁以下儿童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勿过量服药如服药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如若过量服药则有可能严重影响肝脏并有发生肝功能衰竭的风险,症状有可能在3天以后才会出现,若在过量服药后根据医嘱在10-12小时内静脉给予N-乙酰半胱氨酸或口服蛋氨酸对肝脏有保护作用。肝氧化酶过剩者,如酗酒或服用巴比妥类药物及营养不良者可能对对乙酰氨基酚毒性更敏感。当服用过量的药物后无论成人或儿童即使无任何症状也应尽早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