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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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乙胺丁醇。 |
每片含阿司匹林0.33g与维生素C 0.2g本品每片含阿司匹林330毫克、维生素C200毫克。辅料为蔗糖、淀粉、甘露醇、山梨醇、阿司帕坦、氯化钠、白柠檬香精、聚维酮K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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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新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
泉州市灵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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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1001 |
国药准字H20051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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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酸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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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结核初治,按体重15mg/kg,每日一次顿服;或每次口服25~30mg/kg,最高2.5g,每周3次;或50mg/kg,最高2.5g,每周2次。结核复治,按体重25mg/kg,每日一次顿服,连续60天,继以按体重15mg/kg,每日一次顿服。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每日15~25mg/kg,一次顿服。2.小儿常用量13岁以下不宜应用本品;13岁以上儿童用量与成人相同。 |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发热或头痛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片。儿童2~3岁一次1/3片,4~6岁一次1/2片,6~10岁一次2/3片,10岁以上一次1片。本品咀嚼后腹下,不应空腹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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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者禁用; 3血友病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者禁用; 4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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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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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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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酸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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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发生率较多者为视力模糊、眼痛、红绿色盲或视力减退、视野缩小(视神经炎每日按体重剂量25mg/kg以上时易发生)。视力变化可为单侧或双侧。2发生率较少者为畏寒、关节肿痛(尤其大趾、髁、膝关节)、病变关节表面皮肤发热拉紧感(急性痛风、高尿酸血症)。3发生率极少者为皮疹、发热、关节痛等过敏反应;或麻木,针刺感、烧灼痛或手足软弱无力(周围神经炎)。 |
本品由阿司匹林与维生素C组成。本品中阿司匹林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维生素C能增强机体抵抗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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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 2.下列情况应慎用:痛风、视神经炎、肾功能减退。 3.治疗期间应检查:眼部,视野、视力、红绿鉴别力等,在用药前、疗程中每日检查一次,尤其是疗程长,每日剂量超过15mg/kg的患者;血清尿酸测定,由于本品可使血清尿酸浓度增高,引起痛风发作。因此在疗程中应定期测定。 4.如发生胃肠道刺激,乙胺丁醇可与食物同服。一日剂量分次服用可能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因此本品一日剂量宜一次顿服。 5.乙胺丁醇单用时细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本品用于曾接受抗结核药的患者时,应至少与一种以上药物合用。 6.鉴于目前尚无切实可行的测定血药浓度方法,剂量应根据患者体重计算。肝或肾功能减退的患者,本品血药浓度可能增高,半衰期延长。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用时需减量。 |
1.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等患者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2.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3.老年体弱或体温在40℃以上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者请立即就医;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尽量避免使用; 11.小儿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