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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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乙胺丁醇。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盐酸去氧肾上腺素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维生素B11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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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新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
幸福医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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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1001 |
HC2009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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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有效快速消除因伤风感冒引起之症状,包括喷嚏、流鼻水、鼻塞、头痛、发热、肌肉酸痛等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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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结核初治,按体重15mg/kg,每日一次顿服;或每次口服25~30mg/kg,最高2.5g,每周3次;或50mg/kg,最高2.5g,每周2次。结核复治,按体重25mg/kg,每日一次顿服,连续60天,继以按体重15mg/kg,每日一次顿服。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每日15~25mg/kg,一次顿服。2.小儿常用量13岁以下不宜应用本品;13岁以上儿童用量与成人相同。 |
2至5岁儿童:每次服1片,每4小时服1次,每天﹝24小时﹞不可服用超过4片。可以咀嚼、吞服或溶于水、果汁或其它液体。服后宜多饮开水。6至12岁儿童:每次服2片,每4小时服1次,每天﹝24小时﹞不可服用超过8片。可以咀嚼、吞服或溶于水、果汁或其它液体。服后宜多饮开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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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 2高血压、心肌炎、心律失常的患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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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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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有效快速消除因伤风感冒引起之症状,包括喷嚏、流鼻水、鼻塞、头痛、发热、肌肉酸痛等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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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发生率较多者为视力模糊、眼痛、红绿色盲或视力减退、视野缩小(视神经炎每日按体重剂量25mg/kg以上时易发生)。视力变化可为单侧或双侧。2发生率较少者为畏寒、关节肿痛(尤其大趾、髁、膝关节)、病变关节表面皮肤发热拉紧感(急性痛风、高尿酸血症)。3发生率极少者为皮疹、发热、关节痛等过敏反应;或麻木,针刺感、烧灼痛或手足软弱无力(周围神经炎)。 |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产生解热镇痛作用;盐酸去氧肾上腺素可选择性收缩上呼吸道毛细血管,消除鼻咽部黏膜充血,减轻鼻塞症状;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能减轻打喷嚏、流涕等过敏症状;维生素B1能促进碳水化合物代谢,维持心脏和神经、消化系统的正常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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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 2.下列情况应慎用:痛风、视神经炎、肾功能减退。 3.治疗期间应检查:眼部,视野、视力、红绿鉴别力等,在用药前、疗程中每日检查一次,尤其是疗程长,每日剂量超过15mg/kg的患者;血清尿酸测定,由于本品可使血清尿酸浓度增高,引起痛风发作。因此在疗程中应定期测定。 4.如发生胃肠道刺激,乙胺丁醇可与食物同服。一日剂量分次服用可能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因此本品一日剂量宜一次顿服。 5.乙胺丁醇单用时细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本品用于曾接受抗结核药的患者时,应至少与一种以上药物合用。 6.鉴于目前尚无切实可行的测定血药浓度方法,剂量应根据患者体重计算。肝或肾功能减退的患者,本品血药浓度可能增高,半衰期延长。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用时需减量。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甲状腺疾病、糖尿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