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燥湿止带,祛瘀止痛。用于湿热下注,带下黄稠,子宫内膜炎,附件炎,盆腔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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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一点红、白花蛇舌草、地桃花、白背叶根、鸡血藤、桃金娘根、菥蓂。 |
白豆蔻、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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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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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350 |
国药准字Z15021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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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燥湿止带,祛瘀止痛。用于湿热下注,带下黄稠,子宫内膜炎,附件炎,盆腔炎见上述证候者。 |
月经不调、痛经、宫寒不孕、带下病、产后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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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七日为一疗程,必要时可连服2-3个疗程,每疗程之间停服药三天。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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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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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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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燥湿止带,祛瘀止痛。用于湿热下注,带下黄稠,子宫内膜炎,附件炎,盆腔炎见上述证候者。 |
月经不调、痛经、宫寒不孕、带下病、产后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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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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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忌气恼劳碌;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 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