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燥湿止带,祛瘀止痛。用于湿热下注,带下黄稠,子宫内膜炎,附件炎,盆腔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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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一点红、白花蛇舌草、地桃花、白背叶根、鸡血藤、桃金娘根、菥蓂。 |
当归、川芎、香附(醋炙)、白术(麸炒)、白芍、赤芍、延胡索(醋炙)、熟地黄、大枣、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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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
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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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350 |
国药准字Z20026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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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燥湿止带,祛瘀止痛。用于湿热下注,带下黄稠,子宫内膜炎,附件炎,盆腔炎见上述证候者。 |
月经后期、月经先后不定期、月经量少、经期腹痛、经行不畅、血块多、经色暗红、乳房胀痛、头晕目眩、心悸失眠、腰膝酸软、手足心热、潮热盗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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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七日为一疗程,必要时可连服2-3个疗程,每疗程之间停服药三天。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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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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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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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燥湿止带,祛瘀止痛。用于湿热下注,带下黄稠,子宫内膜炎,附件炎,盆腔炎见上述证候者。 |
月经后期、月经先后不定期、月经量少、经期腹痛、经行不畅、血块多、经色暗红、乳房胀痛、头晕目眩、心悸失眠、腰膝酸软、手足心热、潮热盗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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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妇科月经不调类非处方药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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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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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食生冷食物。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 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一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