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燥湿止带,祛瘀止痛。用于湿热下注,带下黄稠,子宫内膜炎,附件炎,盆腔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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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一点红、白花蛇舌草、地桃花、白背叶根、鸡血藤、桃金娘根、菥蓂。 |
益母草。党参,白术(炒),茯苓、甘草、当归。白芍(酒炒)。川芎、熟地黄。辅科为赋形剂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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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
河北恒祥医药集团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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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350 |
国药准字Z13020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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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燥湿止带,祛瘀止痛。用于湿热下注,带下黄稠,子宫内膜炎,附件炎,盆腔炎见上述证候者。 |
月经不调、痛经、产后恶露不绝、贫血、血虚引起的头晕目眩、心悸失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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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七日为一疗程,必要时可连服2-3个疗程,每疗程之间停服药三天。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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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孕妇禁用; 2.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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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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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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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燥湿止带,祛瘀止痛。用于湿热下注,带下黄稠,子宫内膜炎,附件炎,盆腔炎见上述证候者。 |
月经不调、痛经、产后恶露不绝、贫血、血虚引起的头晕目眩、心悸失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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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补气血,调月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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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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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