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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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每克含主要成份酮康唑0.2克,辅料为:白蜂蜡、液状石蜡、石蜡、司盘-80、硼砂、无水亚硫酸钠、麝香草酚。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酮康唑10毫克和丙酸氯倍他索0.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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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昆明滇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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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20002 |
国药准字H53022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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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皮肤真菌病、脂溢性皮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马拉色菌毛囊炎、念珠菌病、甲沟炎、须癣、头皮屑、痤疮、湿疹、皮炎、脂溢性脱发、银屑病、红斑狼疮、玫瑰糠疹、荨麻疹、接触性皮炎、药物性皮炎、日光性皮炎、神经性皮炎、异位性皮炎、疱疹、带状疱疹、单纯疱疹、水痘、风疹、疥疮、螨虫病、脓疱病、毛囊炎、疖肿、痤疮、酒渣鼻、脂溢性角化病、银屑病、玫瑰糠疹、荨麻疹、接触性皮炎、药物性皮炎、日光性皮炎、神经性皮炎、异位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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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应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应连续使用4~6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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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刺痛或其他局部刺激症状,偶见瘙痒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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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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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皮肤真菌病、脂溢性皮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马拉色菌毛囊炎、念珠菌病、甲沟炎、须癣、头皮屑、痤疮、湿疹、皮炎、脂溢性脱发、银屑病、红斑狼疮、玫瑰糠疹、荨麻疹、接触性皮炎、药物性皮炎、日光性皮炎、神经性皮炎、异位性皮炎、疱疹、带状疱疹、单纯疱疹、水痘、风疹、疥疮、螨虫病、脓疱病、毛囊炎、疖肿、痤疮、酒渣鼻、脂溢性角化病、银屑病、玫瑰糠疹、荨麻疹、接触性皮炎、药物性皮炎、日光性皮炎、神经性皮炎、异位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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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酮康唑为抗真菌药,对皮肤癣菌如毛发癣菌属、表皮癣菌属、小孢子菌属及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具有抑制作用。局部外用几乎不经皮肤吸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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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4.不宜大面积使用。 5.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 6.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 7.为减少复发,对体癣、股癣、花斑癣,疗程至少需要2-4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宜长期使用。4.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5.婴幼儿和儿童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