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化痰止咳。 用于痰热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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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竹子加热后沥出的液体。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愈创木酚甘油醚72.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4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4毫克,海葱流浸膏0.008毫升。辅料为桑子油和蔗糖,防腐剂为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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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铜鼓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
卢森堡大药厂委托麒麟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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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0553 |
HC2010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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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化痰止咳。 用于痰热咳嗽。 |
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咳嗽、咳痰、打喷嚏、流鼻涕、鼻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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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口服。2~5岁,一次5ml;6~12岁,一次10ml,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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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寒痰、湿痰、饮食生痰、脾虚便溏等有寒湿征象患者忌服。 |
1.肺出血、急性胃肠炎、肾炎等患者禁用。 2.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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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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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化痰止咳。 用于痰热咳嗽。 |
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咳嗽、咳痰、打喷嚏、流鼻涕、鼻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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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在有效药期内,有少许沉淀并非变质,摇匀即服,疗效正常。 |
1.本品服用7天,如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2.本品无退热作用,伴有发热症状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