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滴虫性阴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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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替硝唑。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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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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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011 |
国药准字Z2001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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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滴虫性阴道炎。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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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阴道给药。将本品置于阴道后穹窿部,每晚1片,连用7日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20-30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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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硝基咪唑类药物(如甲硝唑)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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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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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滴虫性阴道炎。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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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阴道局部灼热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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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于月经后重复使用一个疗程。2.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月经期。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8.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9.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10.如出现过敏反应、局部疼痛、头痛、头晕等不良反应,应停药就医。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眼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