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补气血,调经舒郁。用于气血两虚、气滞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行经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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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红参、鹿茸、西红花、三七、酒白芍、熟地黄、当归、麸炒白术、枸杞子、黄芩、醋香附、炒茺蔚子、川芎、鹿角霜、阿胶、醋延胡索、茯苓、炒益母草、醋五灵脂、酒柴胡、盐砂仁、细辛、肉桂、乌药、复方滇鸡血藤膏、炙甘草、川牛膝、杜仲炭、姜炭、百草霜、沉香。辅料:蜂蜜。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C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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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厚生天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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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765 |
国药准字H20090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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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补气血,调经舒郁。用于气血两虚、气滞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行经腹痛。 |
本品为维生素C补充剂。1、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2、提供人体免疫系统所需的高含量维生素C,以减少病毒性感染的持续时间和发病次数。3、满足人体孕期、哺乳期、手术后、抗生素治疗阶段,消化吸收功能紊乱者,经常吸烟者对维生素C的额外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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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7克(按瓶身刻度标识分剂量使用),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1-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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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推荐剂量未见不良反应。 若长期过量服用,易引起以下不良反应: 1、长期服用一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 2、长期过量服用,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一日1克以上)可能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恶心呕吐,胃部不适(如:胃痉挛、反酸)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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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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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孕妇不宜大量服用,否则可产生婴儿坏血病。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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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补气血,调经舒郁。用于气血两虚、气滞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行经腹痛。 |
本品为维生素C补充剂。1、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2、提供人体免疫系统所需的高含量维生素C,以减少病毒性感染的持续时间和发病次数。3、满足人体孕期、哺乳期、手术后、抗生素治疗阶段,消化吸收功能紊乱者,经常吸烟者对维生素C的额外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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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有恶心、呕吐、皮疹、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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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2.伤风感冒时停服。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友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请将本品及其他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8、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