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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斯特
(咖酚伪麻片)

菲斯特 (咖酚伪麻片)

处方药 医保

内蒙古通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鼻塞、流鼻涕、打喷嚏、咽痛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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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斯特
(咖酚伪麻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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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菲斯特
(咖酚伪麻片)
菲斯特 (咖酚伪麻片)
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
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500毫克,盐酸伪麻黄碱20毫克,咖啡因10毫克

本品主要成份为蛋白琥珀酸铁,系酪蛋白经琥珀酸酐酰化后与三氧化铁络合制得的产物。

生产企业

内蒙古通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142

国药准字H2014305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鼻塞、流鼻涕、打喷嚏、咽痛等症状。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饭前口服。成人:每日1~2支(相当于三价铁40~80mg),遵医嘱分两次在饭前口服。儿童:每日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

副作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偶有发生。尤其用药过量时易发生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结肠痉挛、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在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儿童用药:儿童每天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但预计不存在限制本品在老人使用的特殊问题。

成分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鼻塞、流鼻涕、打喷嚏、咽痛等症状。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药理作用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运动员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在开始治疗前,应先找出产生贫血的原因。 2.本品尤其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 3.本品不会影响病人的反应(驾驶及机器的操作)。 4.本品不会引起成瘾性,除了持续性出血、月经过多及怀孕外,不应服用本品超过六个月。 5.本品应放在孩子不能触及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