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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斯特
(咖酚伪麻片)

菲斯特 (咖酚伪麻片)

处方药 医保

内蒙古通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鼻塞、流鼻涕、打喷嚏、咽痛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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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斯特
(咖酚伪麻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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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菲斯特
(咖酚伪麻片)
菲斯特 (咖酚伪麻片)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500毫克,盐酸伪麻黄碱20毫克,咖啡因10毫克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生产企业

内蒙古通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142

国药准字H320211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鼻塞、流鼻涕、打喷嚏、咽痛等症状。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副作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成分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鼻塞、流鼻涕、打喷嚏、咽痛等症状。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药理作用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运动员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