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对包括甲磺酸伊马替尼在内的治疗方案耐药或不能耐受的慢性髓细胞样白血病(CML)所有病期成人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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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达沙替尼。 |
本品主要成份是甲氨蝶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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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原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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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272 |
国药准字H31020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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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对包括甲磺酸伊马替尼在内的治疗方案耐药或不能耐受的慢性髓细胞样白血病(CML)所有病期成人患者。 |
白血病、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发性肌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大疱性皮肤病、重症肌无力、结节性红斑、韦格纳肉芽肿、过敏性肉芽肿病、天疱疮、系统性红斑狼疮、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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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慢性期:100 mg,每天1次,可增加至140 mg,每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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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最常见不良反应包括体液潴留(胸腔积液)、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腹痛和呕吐)及出血事件。最常见严重不良反应包括发热(9%)、胸腔积液(6%)、肺炎(6%)、血小板减少症(5%)、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7%)、胃肠道出血(6%)、血小板减少症(5%)、呼吸困难(4%)、贫血(3%)和腹泻(2%)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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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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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对包括甲磺酸伊马替尼在内的治疗方案耐药或不能耐受的慢性髓细胞样白血病(CML)所有病期成人患者。 |
白血病、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发性肌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大疱性皮肤病、重症肌无力、结节性红斑、韦格纳肉芽肿、过敏性肉芽肿病、天疱疮、系统性红斑狼疮、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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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本品可导致严重的血小板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贫血。骨髓抑制在晚期CML或PH+ALL患者中发生率较慢性期CML患者高。此外,本品在体外还可导致血小板功能不良,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约有1%发生严重中枢神经系统出血,甚至死亡。 |
1.本品的致突变性,致畸性和致癌性较烷化剂为轻,但长期服用后,有潜在的导致继发性肿瘤的危险。2.对生殖功能的影响,虽也较烷化剂类抗癌药为小,但亦可导致闭经和精子减少或缺乏,尤其是在长期应用较大剂量后,但一般多不严重,有时呈不可逆性。3.全身极度衰竭﹑恶液质或并发感染及心﹑肺﹑肝﹑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本品。4.周围血象如白细胞低于3500/mm2或血小板低于50000/mm3时不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