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结肠癌辅助化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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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卡培他滨。 |
本品主要成份奥沙利铂.辅料名称:水合乳糖、注射用水、氮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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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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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3044 |
国药准字H20000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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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结肠癌辅助化疗 |
1.用于治疗氟脲嘧啶治疗无效的结直肠癌,可单独或与氟脲嘧啶联合使用。2.可单药或联合治疗晚期卵巢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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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卡培他滨的推荐剂量为1250mg/m2,每日2次口服(早晚各1次;等于每日总剂量... |
在单独或联合用药时,推荐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130mg/m2,静脉输注2~6小时。没有主要毒性出现时,每3周(21天)给药1次。剂量的调整应以安全性,尤其是神经学的安全性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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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卡培他滨针对不同适应证进行单药治疗(结肠癌辅助治疗,转移性结肠癌和转移性乳腺癌治疗)和进行联合化疗方案是都有可能发生不良反应。根据7项临床试验集中分析所得出的最高发生率,将各种不良反应归入以下表格中的相应分类中。各频率分类中,不良反应按 严重程度由重到轻排列,频率分为非常常见(大于等于1/10)、常见(≥5/100和)和不常见(≥1/1000-<1/100)。卡培他滨单药治疗-关于卡培他滨单药治疗安全性的资料来自国外对结肠癌辅助 治疗和转移性乳腺癌或转移性结直肠癌治疗患者的报告,安全性信息包括1项结肠癌辅助治疗III期试验、4项女性乳腺癌II期试验及3项男女结肠癌试验的资料。卡培他滨单药治疗的安全性在结肠癌辅助治疗患者中与转移性乳腺癌或转移性结直肠癌治疗患者相似。不良反应的强度分级依据NCIC CTC分级系统的毒性分级。 |
1.对铂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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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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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结肠癌辅助化疗 |
1.用于治疗氟脲嘧啶治疗无效的结直肠癌,可单独或与氟脲嘧啶联合使用。2.可单药或联合治疗晚期卵巢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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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主要是:贫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2.非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主要是:恶心?呕吐?腹泻。|3.神经系统:以末梢神经炎为主要表现,有时可有口腔周围?上呼吸道和上消化道的痉挛及感觉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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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腹泻:卡培他滨可引起腹泻,有时比较严重,对于出现严重浮现的患者应给予密切监护,若患者开始出现脱水,应立即补充液体和电解质。在适当的情况下,应及早开始适用标准止泻治疗药物,必要时需降低给药剂量。 |
1.奥沙利铂应在具有抗癌化疗经验的医师的监督下使用。特别是与具有潜在性神经毒性的药物联合用药时,应严密监测奥沙利铂的神经学安全性。|2.应给预防性和/或治疗性的止吐用药。|3.当出现血液毒性(白细胞<2000/mm3或血小板<50000/mm。),应推迟下周期用药,直至恢复。|4.在每一疗程治疗之前应进行血液计数和分类,在治疗开始之前应进行神经学检查,之后应定期进行。|5.患者在两个疗程之间持续存在疼痛性感觉异常或/和功能障碍时,本品用量应减少25%,调整剂量后若症状仍存在或加重,应停药。|6.不要与碱性的药物或介质、氯化合物、碱性制剂等一起使用,也不要用含铝的静脉注射器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