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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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胡黄连、黄芩、黄柏、龙胆、柴胡、青皮(醋炒)、木贼、密蒙花、茺蔚子、决明子(炒)、石决明(煅)、夜明砂、鲜羊肝。辅料为水、蜂蜜。 |
柴胡、灵芝、丹参、五味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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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颈复康药业集团赤峰丹龙药业有限公司 |
清华德人西安幸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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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3194 |
国药准字Z2009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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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疏肝健脾活血。用于乙型慢性活动性及迁延性肝炎,肝郁脾虚挟瘀症,症见纳呆、腹胀嗳气、胁肋胀痛、疲乏无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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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g,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饭后半小时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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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轻度恶心,上腹不适等消化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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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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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疏肝健脾活血。用于乙型慢性活动性及迁延性肝炎,肝郁脾虚挟瘀症,症见纳呆、腹胀嗳气、胁肋胀痛、疲乏无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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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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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辛辣刺激食物,忌鱼、虾等腥物。2.脾胃虚寒,阳虚畏寒,大便溏薄者慎用。3.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立即到医院就诊。4.对老年人、小儿及体虚者酌情减量或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慎用。2.有消化性溃疡病史者慎用。 3.临床试验中,个别病例出现血小板减少,尚不能确定是否与服用本品有关。服药期间注意检测血小板。 4.未见对慢性重型肝炎、肝硬化及其他原因所致慢性肝炎的相关研究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