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咳祛痰。用于咳嗽及支气管炎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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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枇杷叶、罂粟壳、白部、白前、桑白皮、桔梗、薄荷脑,辅料为:蔗糖。 |
氢溴酸加兰他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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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岳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凯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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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1234 |
国药准字H20051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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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祛痰。用于咳嗽及支气管炎咳嗽。 |
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阿尔茨海默式病,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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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3克,一日3次。 |
口服,建议与早餐及晚餐同服。起始剂量:推荐剂量为1次4mg,1日2次,服用4周。治疗过程中保证足够液体摄入。维持剂量:初始维持剂量为1次8mg,1日2次,此剂量下,患者至少维持4周。医师在对患者临床疗效及耐受性进行综合评价后,可以将剂量提高到临床最高推荐剂量,1次12mg,1日2次。特殊人群用药注意事项参见说明书相关部分。施维宝无撤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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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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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在麻醉的情况下禁止使用。心绞痛及心动过缓者禁用。严重哮喘或肺功能障碍的病人禁用。重度肝脏损害者禁用。重度肾脏损害者禁用。机械性肠梗阻、尿路阻塞或膀胱术后恢复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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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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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止咳祛痰。用于咳嗽及支气管炎咳嗽。 |
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阿尔茨海默式病,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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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糖尿病患者禁服。 |
神经系统:常见有疲劳、头晕眼花、头痛、发抖、失眠、梦幻。罕见有张力亢进、感觉异常、失语症和运动机能亢进等。胃肠系统:腹胀、反胃、呕吐、腹痛、腹泻、厌食及体重减轻、消化不良等较常见,尚有吞咽困难、消化道出血的报道。心血管系统:可见心动过缓、心律不齐。低血压罕见。血液系统:贫血可见,偶见血小板减少。内分泌和代谢系统:偶见血糖增高,曾有低钾血症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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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痨病、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去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运动员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有消化溃疡病史、或同时使用非甾体抗炎药的病人慎用。中度肝脏损害的病人慎用本品,必要时应适当减量。中度肾脏损害的病人慎用本品,必要时应减量使用。本品可能引起头晕、嗜睡,会影响驾驶及操作机械的能力,特别是在服药的第一个星期内,因此建议服药期间,避免驾驶和机械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