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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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大青叶、百部、金钱草、知母、黄芩、大黄。辅料为蔗糖等。 |
溴芬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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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岳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美滋林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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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1209 |
国药准字H20193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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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
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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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8片,一日3次。 |
通常一次1~2滴,一日2次滴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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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药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溴芬酸钠滴眼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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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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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
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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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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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角膜上皮障碍的患者,有可能恶化为角膜糜烂,进而发展为角膜溃疡,角膜穿孔,应慎用。2、用药途径;仅限滴眼使用。3、用药时:滴眼时,注意瓶端不要直接接触眼部。4、请注意采用本品所进行的治疗时对症疗法,而不是病因疗法。5、使用该药有可能隐藏眼部感染的病症,因此用于治疗感染引起的炎症时,要充分观察,慎重使用。6、其他:在国外,对于长期投药溴芬酸钠的口服制剂连续达一个月以上,总投药量达1,500mg以上的患者有出现危重的肝脏障碍(包括死亡)的报告,因而,在出现可被认为与肝脏障碍的初期症状相关的异常表现时,应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