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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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大青叶、百部、金钱草、知母、黄芩、大黄。辅料为蔗糖等。 |
紫花地丁、蒲公英、半边莲、板蓝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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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岳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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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1209 |
国药准字Z20080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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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
清热解毒,利湿;用于热疖痈毒,外感风热,咽喉肿痛,风热火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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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8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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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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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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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
清热解毒,利湿;用于热疖痈毒,外感风热,咽喉肿痛,风热火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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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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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