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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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辅料为甜菊糖、苯甲酸钠。 |
地锦草、黄毛耳草、樟树根、香薷、枫树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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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岳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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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1213 |
国药准字Z20050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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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清热利湿、行气。用于急、慢性胃肠炎、腹泻,细菌性痢疾,小儿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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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4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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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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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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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清热利湿、行气。用于急、慢性胃肠炎、腹泻,细菌性痢疾,小儿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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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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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症状严重或有里急后重,脓血便的患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哺乳期妇女及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