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各种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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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阿莫西林。 |
主要成分为头孢羟氨苄.化学名称为(6R,7R)-3-甲基-7-[(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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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瑞阳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百路达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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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1926 |
国药准字H20050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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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各种感染。 |
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如尿道炎、膀胱炎、前列腺炎、肾盂肾炎、淋病;呼吸道感染,如肺炎、鼻窦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如蜂窝织炎、疖;中耳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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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2.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3.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5~1g,一日2次。小儿常用量:按体重每12小时15~20mg/kg。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每12小时15mg/kg,共10日。成人肾功能减退者首次剂量为1g饱和量,然后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确定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为25~50ml/分钟者,每12小时服0.5g;10~25ml/分钟者,每24小时服0.5g;0~10ml/分钟者,每36小时服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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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对本品及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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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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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参照用法用量下儿童用法。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因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也可进入乳汁,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肾功能减退,须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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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各种感染。 |
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如尿道炎、膀胱炎、前列腺炎、肾盂肾炎、淋病;呼吸道感染,如肺炎、鼻窦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如蜂窝织炎、疖;中耳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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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
本品为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革兰阳性菌有较好的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菌和部分厌氧菌亦有一定的抗菌活性。本品对除肠球菌外的革兰阳性菌和部分革兰阴性菌具有较好的抗菌作用。如产青霉素酶和不产青霉素酶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肺炎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对本品敏感;本品对沙门菌属、志贺菌属、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等也有抗菌作用。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肠球菌属、吲哚阳性变形杆菌、肠杆菌属、沙雷菌属及铜绿假单胞菌等对本品耐药。其作用机制为与细菌细胞膜上的青霉素结合蛋白(PBPs)结合,使转肽酶酰化,抑制细菌中隔和细胞壁的合成,影响细胞壁粘肽成分的交叉连结,使细胞分裂和生长受到抑制,细菌形态变长,最后溶解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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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青霉素类口服药物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应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应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3.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4.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呈假阳性。5.下列情况应慎用:1.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须调整剂量。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 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及有肾功能减退者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