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理气化滞。用于饮食停滞,胸腹胀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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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沉香、大黄、香附(制)、厚朴(制)、莪术(制)、牵牛子(炒)、陈皮、枳实(炒)、木香、青皮、三棱(制)、砂仁等。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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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中健康桥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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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386 |
国药准字H20183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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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化滞。用于饮食停滞,胸腹胀满。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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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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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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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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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理气化滞。用于饮食停滞,胸腹胀满。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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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尔有辛辣似蜇样的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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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年老体弱及大便溏泻者不宜服本药。3.妇女患有功能性子宫出血,或平素月经量多者,不宜服用本药。4.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宜长期使用;2.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3.只限于滴眼用。4.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